国能宿州2×350MW脱硫特许项目-2025年上半年石灰石石膏购销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宿州2×350MW脱硫特许项目-2025年上半年石灰石石膏购销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2×350MW脱硫特许项目-2025年上半年石灰石石膏购销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350MW脱硫特许项目-2025年上半年石灰石石膏购销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350MW脱硫特许项目-2025年上半年石灰石石膏购销

二、公示时间:2024-12-10~2024-12-12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宿州市祥源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慈俭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业绩

1、业绩名称:2022年二三季度石灰石石膏购销合同、签订时间:2022.5.1、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2、业绩名称:2022-2023年石灰石-石膏购销合同、签订时间:2022.9.23、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3、业绩名称:2023年下半年石灰石-石膏购销合同、签订时间:2023.6.7、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4、业绩名称:脱硫石膏销售合同、签订时间:2021.6.30、买方:宿州市祥源商贸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脱硫石膏购销合同、签订时间:2022.9.30、买方:芜湖洲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脱硫石膏购销合同、签订时间:2023.3.30、买方:芜湖洲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1、业绩名称:国华电力锦能公司2021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签订时间:2021年1月11日、买方: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业绩名称: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4月29日、买方: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国能泰州4×1000MW机组脱硫脱硝特许项目2022-2023年石灰石(标段II)、签订时间:2022年11月14日、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国能九江1×600MW脱硫运维项目2022-2023年石灰石(标段II)、签订时间:2022年11月7日、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5、业绩名称:国能蚌埠2×630MW、2×660MW脱硫项目2023-2024年石灰石(标段1)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9月15日、买方:蚌埠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石灰石框架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9月13日、买方: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石灰石规模化采购、签订时间:2023年9月22日、买方: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8、业绩名称: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石灰石框架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9月22日、买方: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

9、业绩名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4月26日、买方:响水县恒威贸易有限公司;

10、业绩名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0月5日、买方:响水县恒威贸易有限公司;

11、业绩名称: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合同(二)、签订时间:2024年4月10日、买方: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

接收邮箱:p*******@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12-10

,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灰石石膏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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