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结果公告

关于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结果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221台/套)和其他物资及设备(共计110台/套)待处理。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公开征集之后,经过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深圳市中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3500.00元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3天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审科提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下午5:00),电话:0755-********转7007。具体流程参照《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评估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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