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合同公示

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合同公示

公告信息
合同编号 HT_SZDL**********-A
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合同签署时间 2022-11-29 00:00:00
采购人名称 深圳技术大学
公告内容

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技术大学拟对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实训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上海策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第22次办公会议纪要》(深技大纪要【2024】22号)要求,同意从统筹经费追加107.3万元用于支付实训室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因此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采购标的的付款方式。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付款方式:
3.本项目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款项。
4.本项目第三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款项。
5.本项目第四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的款项。
6.本项目第五阶段验收合格,投标人服务过程无质量问题(含处罚)情况下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产生处罚金的,按约定扣除相应金额。
变更后的内容:
3.本项目第二、三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40.8%的款项。
4.本项目第四阶段验收合格并收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60工作日内,采购人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内部审批后向市主管部门发起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
5.本项目第五阶段验收合格,投标人服务过程无质量问题(含处罚)情况下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产生处罚金的,按约定扣除相应金额。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技术大学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深圳技术大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平台 综合信息 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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