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主坝沿线及姜唐湖退水闸路灯亮化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主坝沿线及姜唐湖退水闸路灯亮化项目二次
一、项目编号:LHGSZ-SG-24-101/CG*********
二、项目名称:主坝沿线及姜唐湖退水闸路灯亮化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邱汇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瑞达中央城商铺165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主坝太阳能路灯、姜唐湖退水闸太阳能路灯 品牌:普烁 规格型号:HH-LED150 数量:136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兴宇、魏东、倪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监察室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霍邱县临淮岗镇
联系方式:程工,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130*****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宏博
电 话:173*****338
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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