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和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结果公告

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和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和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更换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

供应商名称:浪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2号

中标(成交)金额:292,980(元)

评审总得分:91(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项目补光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交通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73号

中标(成交)金额:440,600(元)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更换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

服务类

名称:更换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有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项目补光灯

服务类

名称: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和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关于综合施策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明电〔2020〕21号)中“全力推进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的工作要求,营口地区被列为我省非现场执法项目唯一试点,该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出资建设并维护,共设10处非现场执法点位,该项目于2020年12月份建设完成,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2023年1月1日起,相关工程执行GA/T 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原有补光灯已不符合新的技术标准,需对原补光灯进行更换。

服务要求:2023年1月1日起,相关工程执行GA/T 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原有补光灯已不符合新的技术标准,需对原补光灯进行更换。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10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5.质量保证期:(1)年6.维修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和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以及系统突发故障的应急抢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宇青、梁晨、马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更换省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项目补光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39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项目补光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60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惧           

电 话:024-********-8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11.26.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更换营口非现场执法项目补光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交通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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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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