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场展演开幕式及艺术表演类展演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场展演开幕式及艺术表演类展演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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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23号广电中心 | 1,977,000.00元 | 96.50 |
采购包1(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场展演开幕式及艺术表演类展演):
服务类(厦门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学生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 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场展演开幕式及艺术表演类展演 | 按采购人要求 | 按采购人要求 | 按采购人要求 | 项 | 按采购人要求 | 1,977,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培荣 |
评审专家: | 柯雅婷 、 郑书群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04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场展演开幕式及艺术表演类展演:2.053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服务期:活动时间定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待采购人通知确认)。
名称:厦门市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
项目联系人:许晓靖、黄雅祯、杜亚娟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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