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杏子木加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双峰县杏子木加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双峰县杏子木加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88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杏子铺镇中心学校

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杏子木加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88

3、项目内容:1、计算机房1间;2、科学实验室1间;3、小学科学教学仪器1批;4、阅览室1间;6、美术室1间;7、音乐室1间;8、办公电脑和打印机1批;9、教室班班通设备23套;10、广播、监控、网络交换设备1批;11、文化建设1批;12、路灯 31盏;13、体育器材1批;14、电动伸缩门两樘;15、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曾文权

6、联系电话:188*****833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9元

大写:壹佰柒拾万零陆仟捌佰玖拾柒元柒角玖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和法律纠纷)一次性无息返还。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4 年12 月 6日,完成日期: 2025 年 1 月 5 日;总日历天数: 30日历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 (一)中标人履约后,即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其提出验收申请的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并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下达验收通知单,明确验收方式、程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三)验收小组由3人及以上组成并邀请相关行业监督部门一起参与验收。(四)采购人在验收通知单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认真做好个人验收记录,提出个人验收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履约验收书,并签字确认。在验收中发现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和标准履约的,采购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期满后,再次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对需要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的,按照专业检测程序和时限完成验收工作后出具检测报告。(五)履约验收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验收书、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内的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2月6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备案单位 壹 份,代理机构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6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杏子铺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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