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庞家河水生态环境整治及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黑山县庞家河水生态环境整治及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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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01

二、合同名称:黑山县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 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黑山县庞家河水生态环境整治及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

地 址:黑山县黑山镇二环西路18号

联系方式:151*****999

供应商(乙方):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2室

联系方式:136*****4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黑山县庞家河水生态环境整治及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协助开展申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尽职调查,资源整合和项目梳理,相关成果符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号)、《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环办科财〔2023〕22号)等相关规定。(1)《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2)《实施方案》所列项目边界清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避免无关项目捆绑,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3)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优化项目建设内容,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4)EOD项目中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入库范围要求,且要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5)EOD项目中产业开发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00,000.00元

合同金额:2,2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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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咨询服务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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