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成交公告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成交公告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4-*******
本项目于2024-12-10 13:09:06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广州市创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00(捌万肆仟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服务内容:1、供应商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认可。在报价时,供应商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项目内容及细节的知情权。 2、供应商在办理项目业务时,需严格核对车辆准确信息,确保维修和保养车辆为采购人车辆。 3、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发现采购人部分车辆实际机动车车辆信息与本项目中所登记的车辆信息不符合时,需优先向采购人反映,并在采购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下,才予以进行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4、供应商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采购人联系,取得采购人的同意。 5、供应商必须先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采购人的意见。 6、供应商制作报价单后,应详细向采购人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等。 7、对于报价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供应商应立即告知采购人。在征得采购人同意下,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服务,并同时要追加报价单。 8、涉及到以库房的新件换取维修车辆旧件时,供应商应首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将旧件对应车牌标注信息,有序摆放,妥善保管,填写相应旧件报备表格,交采购人签名确认。在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归还采购人。 9、车辆维修完成后,供应商应建立采购人车辆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 10、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1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维修车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负责。 12、供应商必须配备有维修及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路途中产生的费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3、采购人车辆遇有突发情况,需供应商现场处置的,供应商应立即响应,南沙区内30分钟内、广州市内90分钟到达现场。(广州市内救援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预算中,其他省市救援费用需双方进一步在合同明确) 14、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本项目既定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1 | 项 | 84,000.00 | 是 |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