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宝安”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综合试点项目软件部分合同内容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平安宝安”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综合试点项目软件部分合同内容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项目履约监管工作,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拟对“‘平安宝安’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综合试点)项目(软件部分)”合同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平安宝安”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综合试点)项目(软件部分)

合同金额(万元):4021.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易行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我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平安宝安”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综合试点)项目(软件部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结合业务单位对于部分建设内容优化需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依据实际情况,对原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要求进行调整,变更内容如下:

一、乙方因发展需要,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易行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投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的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及本“变更协议”的履行。

二、对原合同第一条第(一)项“建设内容”中“平安宝安”统一门户、关联系统对接、块数据底板升级、网格化智慧管理系统升级等子项内容进行变更。除删除对应内容之外,其余建设内容未做变更,仍与原合同一致,删除后的建设内容与报价详细表的表述一一对应。

三、鉴于上述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对原合同总金额进行核减,核减人民币玖拾叁万伍仟元整(¥935,000.00元),对应费用依据乙方报价单。现将原合同第一条第(四)项“合同金额”由“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仟零贰拾壹万元整(¥402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叁仟玖佰贰拾柒万伍仟元整(¥39,275,000.00元)”,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四、核减费用将在初步验收阶段一次性扣除,原合同其他付款阶段金额不做变更,即原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初步验收款支付条件和金额变更为“按照约定完成软件系统开发工作,并经甲方审核后,视为初步验收通过。在验收通过后,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支付程序支付软件开发初验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肆万玖仟元整(¥15,149,000.00元)”,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同时,对原合同相关条款的个别表述进行调整,条款不涉及金额变更且其余内容不变。

五、原合同第一条第(五)项“建设周期”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建设工作(即2023年7月14日至2025年1月13日内)”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个月内完成建设工作(即2023年7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内)”。

六、原合同第一条,增加一项为第“(八)”项,内容为:(八)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关部门审核所需资料,并遵循项目事后审核结果,包括立项方案审核、预算审核、初验、试运行、终验、竣工验收、符合性审查、项目备案、结(决)算(如涉及)、项目后评价(如涉及)等。如项目审定金额低于合同约定金额,则以审定结果为准,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配合退还已支付的资金差额。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尚未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补足;如项目审定金额高于合同约定金额的,则按合同约定金额履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项目履约监管工作,需对原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合同总金额和初验款等进行变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委、区政府436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平台 社会治理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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