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技术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广西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技术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G2024-ZC1039

二、项目名称:广西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技术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成交金额(含税):******.00 (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标准

1

广西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技术咨询服务

为积极参与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并在新时期推动广西在更高维度、更大层面提升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拟开展广西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技术咨询服务。

具体为:

(一)分析广西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东中西重大项目建设、国际物流服务网络建设、交通物流服务模式创新、交通物流与产业融合等方面的发展基础条件,分析广西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开展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的优势。

(二)提出广西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强国试点的总体思路,围绕打造以平陆运河为核心的江铁海联运组织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水平建设、面向东盟的高效国际物流体系、高铁快运组织模式、交通物流与现代产业体系融合等,提出强国试点的试点任务。

(三)提出广西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开展交通强国专项试点的预期成果和考核目标。

(四)提出与试点工作配套的组织保障、资金政策、人才队伍、技术支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五)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实施单位试点内容、试点成果、工作分工、进度计划等,为有序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做好考评验收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五、评委名单:毛菊宁(组长)、卢清平、黄增勇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与广西物价局桂价费201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0%,为¥9480.00元,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商铺D栋312室

联系人:谢继中、卢煜仪

联系电话:0771-*******

邮箱:**********@qq.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广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咨询 提质增效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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