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
建筑面积 | 33802.5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246827.07 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50393362.81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备注 | 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 | | |
工程名称 | 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
建筑面积 | 33802.5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246827.07 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50393362.81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备注 | 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 | | |
工程名称 | 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
建筑面积 | 33802.5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246827.07 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50393362.81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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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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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 | | |
工程名称 | 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
建筑面积 | 33802.5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246827.07 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50393362.81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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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 | | |
工程名称 | 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
建筑面积 | 33802.5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53246827.07 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50393362.81元 | 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备注 | 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 | |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920241031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全南县裕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兰辉辉赣1362020202102006技术负责人何舒萍20230010SZC001114147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黄志鹏0362410100104000067质量员李锦欣0362410600104000060安管员(C证)刘嘉苏建安C3(2023)0008896标准员//材料员李明璋036241110010400004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林亮联系电话:199794677072024年12月10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建筑面积33802.5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73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53246827.07 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50393362.81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中标人 诚 信承 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按全府办字【2022】3号《关于对全县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实行统托管的通知》文件执行。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等法规允许的担保。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综合评估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2,签订合同时限以招标文件为准:3,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墩纳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10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10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920241031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全南县裕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兰辉辉赣1362020202102006技术负责人何舒萍20230010SZC001114147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黄志鹏0362410100104000067质量员李锦欣0362410600104000060安管员(C证)刘嘉苏建安C3(2023)0008896标准员//材料员李明璋036241110010400004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林亮联系电话:199794677072024年12月10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建筑面积33802.5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73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53246827.07 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50393362.81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中标人 诚 信承 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按全府办字【2022】3号《关于对全县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实行统托管的通知》文件执行。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等法规允许的担保。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综合评估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2,签订合同时限以招标文件为准:3,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墩纳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10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10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920241031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全南县裕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兰辉辉赣1362020202102006技术负责人何舒萍20230010SZC001114147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黄志鹏0362410100104000067质量员李锦欣0362410600104000060安管员(C证)刘嘉苏建安C3(2023)0008896标准员//材料员李明璋036241110010400004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林亮联系电话:199794677072024年12月10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建筑面积33802.5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73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53246827.07 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50393362.81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中标人 诚 信承 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按全府办字【2022】3号《关于对全县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实行统托管的通知》文件执行。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等法规允许的担保。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综合评估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2,签订合同时限以招标文件为准:3,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墩纳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10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10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920241031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全南县裕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兰辉辉赣1362020202102006技术负责人何舒萍20230010SZC001114147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黄志鹏0362410100104000067质量员李锦欣0362410600104000060安管员(C证)刘嘉苏建安C3(2023)0008896标准员//材料员李明璋036241110010400004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林亮联系电话:199794677072024年12月10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建筑面积33802.5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73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53246827.07 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50393362.81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中标人 诚 信承 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按全府办字【2022】3号《关于对全县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实行统托管的通知》文件执行。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等法规允许的担保。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综合评估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2,签订合同时限以招标文件为准:3,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墩纳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10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10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920241031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全南县裕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兰辉辉赣1362020202102006技术负责人何舒萍20230010SZC001114147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黄志鹏0362410100104000067质量员李锦欣0362410600104000060安管员(C证)刘嘉苏建安C3(2023)0008896标准员//材料员李明璋036241110010400004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林亮联系电话:199794677072024年12月10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建筑面积33802.5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73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53246827.07 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50393362.81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中标人 诚 信承 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4)0006640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按全府办字【2022】3号《关于对全县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实行统托管的通知》文件执行。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等法规允许的担保。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综合评估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2,签订合同时限以招标文件为准:3,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墩纳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10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10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