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豫灵镇文底村道路硬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灵宝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豫灵镇文底村道路硬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豫灵镇文底村道路硬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豫灵镇文底村道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BYZB-LB2024-023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灵宝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豫灵镇文底村道路硬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一组硬化道路长530m,宽3m,厚0.15m,面积1590㎡,混凝土强度为C25。(详见工程量清单)。

2.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磋商小组成员:

磋商小组成员:亢云波、李国强、许涛涛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龙业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杞县建设路中段

成交价:小写:******元;大写:贰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金额:2500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80*****787

代理机构: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五龙路与富士北路交叉口(农商银行南)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8*****2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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