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龙泉市“浙江省森林城镇”验收结果及资金补助的公示
关于2024年龙泉市“浙江省森林城镇”验收结果及资金补助的公示
根据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龙林〔2023〕4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林业专项任务计及资金的通知》(龙林〔2024〕19号)的文件要求,市林业局组织项目检查验收组对锦溪镇、住龙镇、兰巨乡森林城镇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以上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及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反映。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10日—12月16日止。
联系地址:龙泉市林业局(剑川大道55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汤啸峰:0578-*******
附件:2024年龙泉市“浙江省森林城镇”资金补助明细表.xlsx
龙泉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10日
标签: 森林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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