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河区双河镇奋斗村等4个村2.41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物资第十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4年临河区双河镇奋斗村等4个村2.41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物资第十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泓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081万亩)补充设计 临NK2024-010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双河镇奋斗村等4个村2.41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物资第十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 临NK2024-010-01-10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舒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7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共计:14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2023年耕地轮作工作暨岱海流域推广施用有机肥项目有机肥采购合同2、2022年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耕地轮作工作项目有机肥3、2021年准格尔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采购水溶肥项目4、采购肥料项目5、有机肥料采购6、2022年耕地轮作暨岱海流域推广施用有机肥项目(二次)7、有机肥料采购8、2022年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二项目区有机肥标9、2022年达茂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六标段10、2022年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盐碱化耕地改良示范项目11、2023年武川县耕地轮作项目12、2024年凉城县耕地地力保护(农田面源污染防治)项目13、鄂托克前旗2024绿色高产高效发展项目14、2024年乌拉特前旗4.8265万亩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商品粉状有机肥购置(商品粉状有机肥购置第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润源兴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14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2022年耕地轮作暨岱海流域推广施用有机肥项目第七包2、有机肥采购3、2022年临河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第二包4、2022年五原县持续推进盐碱化耕地改良试点项目第五包5、2023年耕地轮作暨岱海流域推广施用有机肥项目第二包6、2024年凉城县耕地地力保护(农田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第七包7、“河套·彤锣湾”现代绿色循环农业近零碳排放园区(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8、2019临河改盐增草(饲)兴牧示范项目物资采购第七标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绿野兴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7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共计:14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2022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持续推进盐碱化耕地改良试点项目2、2022年临河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3、2021年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4、2022年临河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扎赉特旗2022年小型农田整改增施有机肥项目6、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采购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持续推进盐碱化耕地改良试点项目7、庆城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有机肥)采购)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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