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管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管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管政府采购合同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055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地 址: 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 183*****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 (二)辽宁省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
履约要求: (一)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转发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52号)的要求,乙方按月审核新机构备案及重大事项备案变更的材料。 2.乙方每月25日前,将网上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并公示的新备案或备案变更的机构相关信息汇总后统一上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25日以后网上备案信息审核通过的机构信息顺延到次月统一上报。 3.乙方对土地估价机构发放《备案函》、密钥,做好日常密钥更换工作。 (二)辽宁省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 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4]80号)、《辽宁省土地评估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辽国土资[2018]91号)的要求,乙方按季度完成报告抽查评议工作。 2.乙方的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范围:2024年辽宁省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2024年外省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在辽宁省内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 3.乙方应于2024年5月20日前提交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抽查评议结果、2024年8月20日前提交2024年第二季度报告抽查评议结果、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抽查评议结果、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抽查评议结果。 4.土地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乙方应组织开展异议报告评议。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65日内
履约地点: 沈阳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0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吴战家、秦立鹏、董国璋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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