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普传播监测和作品推送项目成交公告
健康科普传播监测和作品推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H-ZB-*******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健康中原服务保障中心健康科普传播监测和作品推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价 | 单位 |
SH-ZB-******* | 围绕“切实推动卫生健康行业‘科普惠民’,让群众会防病、少生病,从而提高全省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主旨,根据省卫健委需求,依据《河南省健康科普产品发布传播实施方案》,跟抖音、今日头条等媒体合作实施健康科普传播监测和作品推送合作项目。 | 河南豫情大数据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39号A座711室 | ******.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地点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标准 |
1 | 河南省健康中原服务保障中心健康科普传播监测和作品推送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1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海英、张盼盼、弓卫红(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金额: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健康中原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明亮环保大楼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尹女士
联系方式:175*****797、183*****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7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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