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入选《国家古籍珍贵名录》古籍资源数字化建设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入选《国家古籍珍贵名录》古籍资源数字化建设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入选《国家古籍珍贵名录》古籍资源数字化建设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入选《国家古籍珍贵名录》古籍资源数字化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4-******-*****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入选《国家古籍珍贵名录》古籍资源数字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智慧二街168号 

联系方式: 400 032 2233 转 6314 

供应商(乙方): 安徽文澜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1299号电商园二期1号楼6楼602、604、606、608室

联系方式: 193*****4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通过对采购方入选《国家古籍珍贵名录》古籍,严格依据2024年2月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发布的《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古籍数字化和知识标引规范手册(暂行)》为标准,进行古籍数字化和知识标引,总加工量不少于16.8万筒子叶。我方到馆数字化加工,任何古籍文献不得带出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 已经全部完成项目要求内容,申请验收。

履约要求: 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响应表中所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按照商务条款偏离表中的要求执行: 质保期:在项目结束后提供项目成果和相应数据1年的维保服务。服务要求:供应商确定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协调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供应商需及时汇报工作情况,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考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供应商必须根据项目要求、实际状况,结合采购人意见,及时调整建设方案。 售后要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求供应商24小时内反馈,按采购人要求解决问题。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

履约地点: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郭彧,李丹丹,王蕾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图书馆 数字化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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