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DCZX2024-AH-146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即需的“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在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九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0元
综合得分:88.45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华宇餐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9元
综合得分:87.36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徽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元
综合得分:86.90分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出。
二、投标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利害关系证明资料);
(二)在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异议;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五、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特此公示。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A5栋11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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