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采购牵头单位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企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联合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联合采购牵头单位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企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联合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企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联合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锦官蓉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美岸路二段 222 号附224号2层 2,180,352.9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企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联合采购项目的第1包):

服务类(成都市锦官蓉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物业管理服务 企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地点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明旭路568号,具体包括:办公大楼主楼建筑面积*****.93㎡,地面及绿化5000㎡,地下4000㎡;建筑层数20层,地下1层;检务大厅300㎡,信访接待大厅200㎡;附楼面积2005㎡。服务内容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等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总人数不得低于5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保洁服务22人,绿化服务1人,接待与会务服务4人,公共设施维护和工程修缮管理2人,保安服务20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考核指标 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 2、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5%; 3、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率100%; 4、零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小于1%; 5、服务有效投诉少于总投诉的1%,处理率100%; 6、满意率95%以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泽东(采购人代表)、伍艳、门娟、孙兴、刘砥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210*********[2024]*****510*****210*********[2024]*****;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

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明旭路568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霞

电话:028-********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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