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姑苏区属直管公房普通民居修缮项目—十一号修缮项目钟楼头等成交公告采购包1
2024年姑苏区属直管公房普通民居修缮项目—十一号修缮项目钟楼头等成交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687******P | 苏州市吴中区新景苑7-201 | 93(均分制) | *******.78元 |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姑苏区属直管公房普通民居修缮项目-十一号修缮项目(钟楼头等) 施工范围:2024年姑苏区属直管公房普通民居修缮项目-十一号修缮项目(钟楼头等) 施工工期:工期150日历天。合同工期从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起,至最后一个施工工程(工地或门牌)的实际竣工日期为结束日期。 项目经理:王勇 执业证书信息:苏 232*****1452 |
吴红、汤琪、杜雪英
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七折并支付成交服务费: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
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
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
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计算;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计算;
本项目服务费:人民币叁万叁仟零伍拾玖元整(¥:*****.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悦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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