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新城水厂南侧、228国道东侧垦造耕地水田项目中标公示

龙港市新城水厂南侧、228国道东侧垦造耕地水田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LGCG*******

二、项目名称:龙港市新城水厂南侧、228国道东侧垦造耕地(水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折扣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9%

浙江富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瓯海大道995号仁汇大厦第19层A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龙港市新城水厂南侧、228国道东侧垦造耕地(水田)项目

龙港市新城水厂南侧、228国道东侧垦造耕地(水田)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陈靖

233*****023*****

浙水安B201*****18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瑶,陈教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赖丁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丰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印艺小镇客厅10楼A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孔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平等小区A4栋1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印艺小镇客厅10楼A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道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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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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