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2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工业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全艺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2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四人间家具-学生公寓钢架组合床、连体组合桌柜、学生座椅 | 钢木床类 | 一、学生公寓钢架组合床(一)规格:长L4000mm×宽W1000mm×高H2100mm。床长横梁上点离地1800mm;实际尺寸根据查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用户要求设计,两联体床配置一个外爬楼梯。二、连体组合桌柜(一)规格:包括书桌、吊书架、衣柜功能设计整体规格1800×600×1680±5mm;衣柜:600×750×1680mm,书桌:1200×600×750mm,吊书架:1200×250×930mm。三、学生座椅(一)规格:430×420×830mm(宽×深×高)±5mm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数量:学生公寓钢架组合床1195张,连体组合桌柜、学生座椅2390套。 | 个 | 2390 | ******* | 2 | 无障碍房间家具-学生公寓钢床、连体组合桌柜、学生座椅 | 钢木床类 | 一、学生公寓钢床(一)规格:长L2000mm×宽W1000mm×高H950mm二、连体组合桌柜(一)规格:包括书桌、吊书架、衣柜功能设计整体规格1800×600×1680±5mm;衣柜:600×750×1680mm,书桌:1200×600×750mm,吊书架:1200×250×930mm。三、学生座椅(一)规格:430×420×830mm(宽×深×高)±5mm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个 | 14 | ***** | 3 | 宿管休息室家具-双层铁架床、衣柜 | 钢木床类 | 一、双层铁架床(一)规格:长L2000mm×宽W900mm×高H2000mm。二、衣柜(一)规格:整体规格1200*500*2000±5mm;三门结构;带挂衣杆、独立抽屉设计;供三人平均独立使用,衣柜门背面增加一块穿衣镜。挂衣杆要求为304不锈钢钢管(Ф25×2.0mm)。 | 个 | 3 | 6108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肆拾玖万贰仟捌佰陆拾捌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套)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四人间家具-学生公寓钢架组合床、连体组合桌柜、学生座椅 | 学生公寓钢架组合床:长L4000mm×宽W1000mm×高H2100mm 连体组合桌柜:1800×600×1680 mm 学生座椅:430×420×830mm(宽×深×高) | 2390 | 1448.00 | *******.00 | | 2 | 无障碍房间家具-学生公寓钢床、连体组合桌柜、学生座椅 | 学生公寓钢床:长 L2000mm×宽 W1000mm×高 H950mm 连体组合桌柜:1800×600×1680 mm 学生座椅:430×420×830mm(宽×深×高) | 14 | 1860.00 | *****.00 | | 3 | 宿管休息室家具-双层铁架床、衣柜 | 双层铁架床:长 L2000mm×宽 W900mm×高 H2000mm 衣柜:1200*500*2000mm | 3 | 2036.00 | 6108.00 | | 合同金额小写:3******.00元 大写:叁佰肆拾玖万贰仟捌佰陆拾捌元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旺旺西路 366 号长沙工业学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交货方式:乙方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二、货物要求: 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2.1、产品包装应符合财办库【2020】123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乙方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等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装费包括于设备供应价格中,每件包装箱内应附 1 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个侧面用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 /净重(公斤)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等。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货物交付前意外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2、乙方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3、负责产品在项目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要求 3.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3.3、 乙方提供的五金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4 、项目采购清单中所有产品,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家具边缘应做安全性处理。 3.5 、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6、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 产品维护。 4.1.1 、每半年定期前往甲方检查家具、维护。 4.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4.1.3、 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4.2、 技术支持 4.2.1、 提供 5×8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时答复使用方的技术咨询(包含不限于:电话、微信或派出人员现场指导)。 4.2.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2.3、 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 4.3 、故障响应 4.3.1 、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4.3.2、 发生重大故障接到通知后,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3.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对于重大维修事项,响应时间不超过 4 小时,解决故障周期不超过 24 小时,否则提供备用家具;如不能及时赶到,甲方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已包含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材料费、培训费、运输费、包装费、维保费、安装调试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 50%,合同签订后7日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支付,预付款保函应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退回条件:乙方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货物的50%至甲方,经甲方签收确认后无息退回。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 5%作为质保金,壹年(自验收合格日期计算)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金霞支行(湖南全艺家具制造有限公司:810*****54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3)乙方提供的五金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项目采购清单中所有产品,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家具边缘应做安全性处理。 5)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6)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是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6)履约验收程序:整体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为保障产品全部满足使用需求,需按数量和尺寸规格提供产品货物,数量和尺寸规格以现场实际情况及测量为准,如遇场地为非常规尺寸,需按照现场情况定制和安装货物产品。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提供满足该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一套供采购人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合格的产品将作为生产、送货、验收的依据。如在生产、送货、验收等任一环节采购人发现有与送检产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乙方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 2.验收时委托检测机构对交货产品抽样进行破坏性检验,检验结果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样品,如检测不合格,将先对产品进行保留使用,等合格产品到货后再进行更换。床铺安装到位后随机抽取十五间以上宿舍做空气质量检验,如检测不合格需即刻整改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所有成本及费用。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11)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可终止合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7.6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甲方自身遭受损失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7.7乙方不得以升级服务、锁屏、维护等方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7.8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径行扣除各种索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赔偿款、延期交货赔偿款、代付运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1.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裕农社区旺旺西路366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永安镇西湖潭村永安家具制造产业聚集区北6幢101、103、10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