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潭下机械制造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块C-2标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潭下机械制造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块C-2标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潭下机械制造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块 C-2 标段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潭下机械制造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块 C-2 标段规划建筑占地面积 5890.36m,总建筑面积9322.88m,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9322.88m,不计容建筑面积 0 ㎡,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倒班楼等建筑工程,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等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1 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虎(注册编号:桂245*****0257;身份证号:**************137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文华丰景2#楼;2、和谐康城13#商住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88 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邵韶(注册编号:桂245*****0643;身份证号:**************15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平乐县二塘镇中心幼儿园;2、天然植物提取项目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国立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3 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彭朝阳(注册编号:桂245*****6187;身份证号:**************685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桂林市第十二中学改扩建(局部改造)项目-1#教学楼、5#大门(门卫室)、6#综合楼;2、增材制造产业园1#~2#标准厂房、3#宿舍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 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 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 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 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 治区)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标签: 房及配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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