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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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HNRK-20241106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126700.00126700.0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内 容
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2)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共3500米3)采购人:焦作市人民医院4)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备注:以上第3.1条和第3.2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4.招标控制价126700.00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的响应性文件为无效响应性文件,预算金额等同于招标控制价。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响应文件语言中文
7.报价货币本工程投标采用人民币报价方式,以人民币结算。
8.报价范围及说明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管理费、材料费、利润和税金等。
9.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60日内有效
10.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
11.响应文件封面要求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12.响应文件份数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及电子版U盘1份潜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递交样品留存(样品包含布料、轨道、挂钩,样品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所提供样品不退回,所留存样品用来确定成交供应商供货的一致性)。
13.响应文件装订和密封要求响应文件须胶装并密封提交,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单位公章。
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顺延提交首次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
1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山阳区森林半岛商业步行街16号商铺
17.磋商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
18.磋商程序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19.授予合同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签订合同1)接到成交通知书1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2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上一价以第一
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1磋商报价(30分)报价(30分)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计算过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中小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商务部分(20分)付款实力10供应商承诺承诺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需要特别注明截止开标前,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承诺不因招标人付款不及时影响施工且能自行良好协调与相关部门关系,不因协调问题耽误施工进度,承诺付款方式更优于招标人得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在0-10之间打分。
业绩10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每份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每份业绩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技术部分(50分)技术指标响应情况(15分)15所投产品技术工艺先进,安全环保,品质有保证,符合国内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能够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5分;资料不全,工艺水平较为先进,得10分;符合国内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但技术工艺一般,得5分,不符合国内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分。
供货及安装方案(20分)201.供货及安装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2.供货及安装方案比较全面,但合理可行性有完善空间,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3.供货及安装方案较差,合理可行性需改进,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项目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全面完整、合理、有针对性,得10分;项目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5分;项目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不合理,得3分。
售后服务(15分)1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对质保期、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阐述,根据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内容详细、专业经验丰富、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服务保障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2)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专业经验较丰富、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服务保障较详细具体,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3)售后服务内容描述笼统、专业经验一般、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服务保障等不详细具体,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合计100
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
资格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自拟
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复印件格式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6
投标承诺函原件格式7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原件格式8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格式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格等的有关文件复印件自拟
符合性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5
报价一览表原件格式10-1
报价明细表原件格式10-1-1
技术响应表原件格式11
商务响应表原件格式12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需出具,没有不提供此项)原件格式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需出具,没有不提供此项)原件格式14
其他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自拟
名称
注所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注册资金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质 量
交货期
质保期
其他声明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制造商名称(全称)数量单价(元每米)总价
1
2
3
投标总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质 量
交货期
质保期
其他声明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制造商名称(全称)数量单价( 元 每 米)总价
1
2
3
投标总价
序号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的响应说明
...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1
2
3合计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NRK-2024110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中标人:河南龙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80万元
二、其他:
1、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龙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工业路与朝阳路交叉口万基商务楼七楼C座
成交金额:98000.00元
2、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品牌(如有):东方水蓝
规格型号: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3500米
单价:28元
3、评审专家名单:
谢胜地、梁云、商建欣
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
文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
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人民医院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26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121130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焦作市山阳区森林半岛商业步行街16号商铺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1780381704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
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
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
安装项目
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NRK-20241106
采 购 人:焦作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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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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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焦作市山阳区森林半岛商业步行街16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RK-20241106
2.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6700.00元
5.最高限价:1267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HNRK-
20241106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
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
126700.00
126700.00
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等)本次项目为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共35
00米。
7.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8.安装期:交货后立即按照采购方需求进行安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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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
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备注:以上第3.1条和第3.2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18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
)
2.地点:焦作市山阳区森林半岛商业步行街16号商铺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山阳区森林半岛商业步行街16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山阳区森林半岛商业步行街16号商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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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267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912113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森林半岛商业步行街16号商铺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7803817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7803817046
发布人:焦作市人民医院
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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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内 容
1)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窗帘采
购安装项目
2)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
1.
项目概况
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共3500米
3)采购人:焦作市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
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
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
);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备注:以上第3.1条和第3.2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磋商有关活
动的全部费用;
126700.00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的响应性文件为无效响应性
文件,预算金额等同于招标控制价。
报价费用
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响应文件语言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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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7.
8.
报价货币
本工程投标采用人民币报价方式,以人民币结算。
报价范围及说明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
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
部人工成本、管理费、材料费、利润和税金等。
9.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60日内有效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磋
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
己的理解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
11.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及电子版U盘1份
潜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递交样品留存(样品包含布料、轨道
、挂钩,样品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所提供样品不退回,所留存样品
用来确定成交供应商供货的一致性)。
12.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13.
14.
15.
响应文件装订和密
封要求
响应文件须胶装并密封提交,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
字或单位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澄清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
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
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
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顺延提交
首次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
16.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焦作市山阳区森林半岛商业步行街16号商铺
17.
18.
19.
20.
21.
磋商时间
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
磋商程序和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
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接到成交通知书1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
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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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
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
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
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2.
1.适用范围
一、总则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 焦作市人民医院。
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
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相关服务。
2.6“工程”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相关工程。
2.7“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
)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
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8“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9“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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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
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3.1 本次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126700.00元,超过无效;
4.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根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
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
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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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
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
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
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磋商活动。
4.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
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款规定
处理。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争性磋商费用
5.1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
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5.2成交服务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l
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和规定。
第 10 页 共 64 页
6.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6.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参考)。
7.2
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
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
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    
7.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
然环境、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
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
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
第 11 页 共 64 页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
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
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
购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
通知所有获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机构顺
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
将作为无效处理。
9.2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
拒绝。
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
书写。
第 12 页 共 64 页
10.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
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10.3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
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1.1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
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2.响应性文件格式
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
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
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竞争性磋商报价
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
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
管理费、材料费、利润和税金等。
13.2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
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在最后报价前准备好已加盖公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第二
轮报价表,最后报价时应提供,未提供者做废标处理;
13.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4 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3.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如有)
第 13 页 共 64 页
13.6.1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
为20%),即:评标价=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C1);
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13.6.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
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3.6.2.1(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
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
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
合同的从业人员。
13.6.2.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13.6.2.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
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
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3.6.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6.4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20%)。
13.6.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
次价格的扣除。
第 14 页 共 64 页
(本项目不适用)13.6.6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的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的。各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投标货物必须选择公布(最新)一期
节能清单中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并提供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
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承认。采购
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的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提供
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承认。
(本项目不适用)13.6.7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调
整公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产品的,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提供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不予承认。
(本项目不适用)13.6.8采购人采购的产品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
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
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4.l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会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
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
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
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5.1供应商应准备1份正本、3份副本的纸质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必须用A
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
第 15 页 共 64 页
“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U盘;样品需密封完好,
并注明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视为未实
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留存成交候选人所提供的样品作为项目
验收依据。
15.2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除了响
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需
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需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
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5.3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
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4
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
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
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5.5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
字资料、图纸和采购需求及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
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
15.6响应性文件须装订成册。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非透明专用袋(箱、盒等)
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
16.2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
装。
第 16 页 共 64 页
16.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响应性文件的
误装、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采购
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7.2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
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
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
改的内容为准。
18.2
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
,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
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18.3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
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18.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8.4.1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
18.4.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8.4.3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
18.4.4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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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竞争性磋商
19.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名,共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
性磋商小组职责。
2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0.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
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
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
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明的“原件备查”件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小组
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
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0.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0.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0.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
,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第 18 页 共 64 页
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20.3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4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及技术指标、数量和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
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
不公正的影响;
20.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
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
应的文件;
20.6
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证据。
20.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
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
20.7.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20.7.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7.3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20.7.4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0.7.5 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20.7.6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20.7.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20.7.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 19 页 共 64 页
20.8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
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0.8.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20.8.2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20.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0.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
形;
20.8.5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1.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1.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
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1.4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1.5 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1.6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2.竞争性磋商
22.1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
22.2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
22.3磋商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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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
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
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表进行相应授
权,并做好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准备工作)。
22.4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
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
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2.4.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4.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5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2轮次报价。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
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若高于
上一轮次报价以第一轮次报价为准。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的每轮次报价或承
诺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竞争性磋商
小组,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22.6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
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22.7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
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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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23.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评定标准
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序号
评标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2
磋商
报价(
30分)
报价
(30分)
30
商务
部分(
20分)
付款实

10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
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
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计算过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
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中小企业制造的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供应商承诺承诺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
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需要
特别注明截止开标前,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
资的行为),承诺不因招标人付款不及时影响施工
且能自行良好协调与相关部门关系,不因协调问题
耽误施工进度,承诺付款方式更优于招标人得由竞
争性磋商小组在0-10之间打分。
第 22 页 共 64 页
业绩
10
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每份业绩须提供合
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每份业绩5分,本项最
高得10分。
技术指
标响应
情况
(15分)
供货及
安装方
案(20分

15
20
售后服

(15分)
15
所投产品技术工艺先进,安全环保,品质有保证,符
合国内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能够提供质量保证承
诺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5分;资料不全,工艺水平
较为先进,得10分;符合国内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但技术工艺一般,得5分,不符合国内相关标准或行
业标准,不得分。
1.供货及安装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能完全满
足项目需求,得10分;
2.供货及安装方案比较全面,但合理可行性有完善
空间,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3.供货及安装方案较差,合理可行性需改进,无法
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项目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全面完整、合理、有针对
性,得10分;
项目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5分;
项目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不合理,得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对质保期、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
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阐述,
根据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
评分:
(1)
售后服务内容详细、专业经验丰富、维修响应时间、
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
服务保障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
(2)
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专业经验较丰富、维修响应
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
承诺、服务保障较详细具体,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0
分;
(3)售后服务内容描述笼统、专业经验一般、维修响
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
务承诺、服务保障等不详细具体,可操作性一般的,
得5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3
技术
部分(
50分)
合计
100
第 23 页 共 64 页
23.4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标报告。
23.5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
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
23.6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7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争性磋商
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
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3.8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竞争性磋
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3.9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竞争性磋商终止
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竞争性磋商终止,并将理
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
第 24 页 共 64 页
七、成交通知
25.成交通知
25.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授予
26.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6.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
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
2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家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
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
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质疑处理
27. 质疑与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第 25 页 共 64 页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
疑。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7.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
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27.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
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
27.5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
,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
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第 26 页 共 64 页
27.7质疑联系事项:
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详
见附件);
27.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
第 27 页 共 64 页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第 28 页 共 64 页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第 29 页 共 64 页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窗帘米数:3500米
2、褶比:采用
1.5:1褶比,配置不锈钢S钩;轨道材质:铝合金,材质厚度≧1.8mm,内侧配有静
音滑轮系统。
3、材质:100%聚酯纤维;颜色:蓝色系;
4、PH值:4.0-9.0(检测标准 GB/T 7573-2009);
5、折光率≥60%;
6、甲醛含量:≤300mg/kg(检测标准 GB/T 2912.1-2009);
7、无异味(检测标准GB/T 18401-2010);
8、耐水洗色牢度:≥3级(检测标准 GB/T 5713-2013);
9、耐干摩擦色牢度:≥3级(检测标准 GB/T 3920-2008);
10、耐湿摩擦色牢度:≥3级(检测标准 GB/T 3920-2008);
11、耐皂洗色牢度:≥3级(检测标准GB/T3921-2008);
12、耐光色牢度:≥4级(检测标准GB/T8427-2019);
13、单位面积重:≥250g/㎡;
14、阻燃等级:燃烧性能达到阻燃1级(符合国家检测标准GB/T17591-
2006);提供阻燃检测报告。
1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无(检测标准 GB/T 17595-2011)。
16、样品需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未
按要求提供样品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留存成交候
选人所提供的样品作为项目验收依据。(样品包含布料、轨道、挂钩,样品不作
为评标依据,供应商所提供样品不退回,所留存样品用来确定成交供应商供货的
一致性)
第 30 页 共 64 页
二、商务要求:
(1)质量标准:合格;
(2)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
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质保期:免费质保1年、在接到采购方服务请求后,1小时内上门响应,
2小时内解决问题;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的收费按相关行业规则
或由双方协商收取。
(4)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更换,
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5)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6)安装期:交货后立即按照采购方需求进行安装。
第 31 页 共 64 页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
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


资格

证明
材料
响应性文件内容
项目及审核内容
营业执照
复印件
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原件
原件
原件
原件
格式
自拟
格式4
格式6
格式7
格式8
格式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格
等的有关文件
复印件
自拟
承诺函
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技术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符合

证明材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是需出具,没有不提供此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需出具,没
有不提供此项)
第 32 页 共 64 页
原件
原件
原件
格式5
格式10
-1
格式10
-1-1
原件
格式11
原件
格式12
原件
格式13
原件
格式14
其他
证明
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
必要的其他资料。
复印件
(原件备查)
自拟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
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
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
商在装订响应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性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
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法定代表人本人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
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
第 33 页 共 64 页
格式1
外封面格式: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响应性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注:此处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会时间
第 34 页 共 64 页
格式2
【正(副)本】
封 皮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35 页 共 64 页
格式3
响应性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1.1 营业执照………………………………………………所在页码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2.1承诺函……………………………………………………所在页码
2.2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
……
三、其它材料
……
第 36 页 共 64 页
格式4
致(采购人):
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
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
记录。
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
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5
第 37 页 共 64 页
致: (采购人)
承 诺 函
根 据 贵 方 项 目 的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 项 目 编 号 :
) , 委 托 代 理 人 (全 名 、 职 务 )代 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有效
期。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
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4、我们保证:
(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不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不与采购人,采购人恶意串通;
(4)不向采购人,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5、一旦我们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们完全理解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的义务。
7、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 (公章)
第 38 页 共 64 页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格式6-1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第 39 页 共 64 页
格式6-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委托人授权
(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被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 40 页 共 64 页
年 月 日
格式7
投标承诺函
我单位对 项目(采购编号:
)投标行为做出承诺,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我单位承诺:
1、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确定成交人的投标有效期内,我单位不得要
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响应性文件且对递交的响应性文件负责,受其约束。
2、若我单位成交,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及时按规定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并认真履约。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愿赔偿采购
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计算),并愿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
第 41 页 共 64 页
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给予通报的处罚。
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8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
注所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传真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邮政编码
电话
网址
第 42 页 共 64 页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经营范围
备注
成立时间
账号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格式9
我单位承诺: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在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
、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第 43 页 共 64 页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0-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质 量
交货期
质保期
其他声明
第 44 页 共 64 页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
响应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0-1-1
项目名称: 单位:元
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产地
制造商名
称(全称

数量
单价
(元每米

总价
1
2
3

投标总价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第 45 页 共 64 页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
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46 页 共 64 页
格式10-2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质 量
交货期
质保期
其他声明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
响应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报价函供应商应单独准备,供最终报价使用,不必装进响应文件中。
第 47 页 共 64 页
格式10-2-1
项目名称: 单位:元
最终报价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产地
制造商名
称(全称

数量
单价
( 元 每 米

总价
1
2
3

投标总价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
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应单独准备,供最终报价使用,不必装进响应文件中

(本表与最终报价表共同提交)
第 48 页 共 64 页
格式11
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要

供应商的响应
说明
...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2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50 页 共 64 页
格式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采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工 业 ; 制 造 商 为 ( 企 业 名 称 ) , 从 业 人 员
人 , 营 业 收 入 为
万 元 , 资 产 总 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工 业 ; 制 造 商 为 ( 企 业 名 称 ) , 从 业 人 员
人 , 营 业 收 入 为
万 元 , 资 产 总 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
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 51 页 共 64 页
格式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
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
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第 52 页 共 64 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第 53 页 共 64 页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注:
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适当修订。但是应当包括采购
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第 54 页 共 64 页
供 货 合 同
甲方合同编号:2024- 号
甲方: 焦作市人民医院 乙方:
地址:焦作市解放路中段 地址:
合同签订地:焦作市解放路中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代理机构)对招标编号为:( 号)的
项目(项目名称)经过
(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供货单位。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
则,达成本供货合同。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下述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合同正文②招标文件③投标
文件。
2、采购清单


1
2
3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参数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第 55 页 共 64 页
注:设备数量多,技术参数复杂的货物,在合同正文中载明设备名
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后,在合同附件中另附技术参
数。
第二条 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
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所提供配套服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
发生所供商品及服务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
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整(RMB¥:
元),含软硬件设备供货、包装、运输、保管、税金、安装调试、技术
服务、培训等工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四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乙方在合同签订
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将所供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在地,并完成设备的交付与
安装。
2、乙方交货方式包括送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相关费用包
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甲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 设备安装调试
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是从正规、合法渠道购进的全新的、未经开箱
和使用的合格产品。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商及数量必须
与合同、投标文件相符,内部配置满足招标及投标技术描述。
第 56 页 共 64 页
2、货物到货后需首先向甲方负责人报验,双方同时开箱验货、合格
后签订货物验收单。未经甲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私自开箱和安装。原
包装已拆封的货物,甲方直接要求退货更换,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技术人员按照招标技术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以及国家相关标
准到工地现场对开箱合格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4、如甲方对货物质量有疑义时可委托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产品质量合格时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产品质量不合格时检验费
用由乙方负担。如果质量证明材料不全,无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检验
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全部按照指定地点和方式交货,并调试安装自检
合格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
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在合同规定工期内未收到乙方提交
验收申请的,视为乙方违约延期,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第2项
”处理。
2、验收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
家有关标准的,以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
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文件为准。
3、乙方在验收前应准备好软、硬件全部技术文件和安装过程中形成
的文档,作为验收内容之一。验收合格后将技术文件和设备正式移交甲
方。
4、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对乙
方所提供设备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
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解决。
第七条 技术培训与指导
第 57 页 共 64 页
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培训方案开展进行技术培训,在质
保期内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指导。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可以享受原厂家规定的所有售后服务。
2、所有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
年(时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无偿
更换、维修故障产品或部件。质保期内,乙方需同时提供人的现场驻场
服务。
3、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
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1个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小时之内
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 24
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12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
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4、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
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
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
货物(因甲方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
后,收取维修成本费。
6、如果质保期内乙方不按承诺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服务
。费用从乙方所留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仍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具体付款方式为:合同中约定。
第 58 页 共 64 页
甲方在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对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以下情
形,乙方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
通过任何途经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对以下信息进行复制、
传播、销售。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解除、撤销而失去
效力:
1、任何涉及甲方过去、现在或未来的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2、任何与甲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
品牌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货物变更
1、乙方无权决定货物内容的变更,如确因市场因素需要变更,需向
甲方提出书面变更,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签字确认后方能变更。变更后
的软件、硬件功能、性能、配置不得低于原产品。甲方同意变更后,合
同工期不作调整,如变更后导致合同价款下降,则应按照实际价款进行支
付,如导致合同价款上升,则应按原合同价款执行。
2、甲方有权对部分非重要设备的内容提出变更,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后乙方实施。变更内容如果乙方有投标报价的,按投标单价作合同调整
,无投标报价的,甲、乙双方协商价格并签署附属合同或备忘录。变更
内容和价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延期履约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
2、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变更,设备更换、维修均不延长工期。
第 59 页 共 64 页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战争、罢工、台风、水灾、火灾、政府干预
、封锁、禁运和其它不可预测的事故,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乙方不能履
行合同时,应尽快通知甲方,并在事发后15日以内向甲方提供不可抗力
的证明文件。
2、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
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最
大努力避免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扩大,否则,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2、甲方没违约,乙方违约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合
同价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到达四十日,违约金额达到合同价的20
%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及知识产权,负责甲方在
任何条件下不被卷入第三方的经济和法律纠纷,如果发生第三方提出的
侵权指控,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及软件等,如出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除按第十六条处理外,双方
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履行期限或者另行订立新合同。
6、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
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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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约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
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执行诉讼的部分,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
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材料方视为有效。
其它未尽事宜或争议,均以本合同所泛指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为准,投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中未有规定的
,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
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焦作市人民医院 乙方(章):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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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第 62 页 共 64 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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