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东部新城院士科创园一期A区项目地块二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桐城市东部新城院士科创园一期A区项目地块二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桐城市东部新城院士科创园(一期)A 区项目(地块二)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桐城市东部新城院士科创园(一期)A 区项目(地块二)

项目编号

H1GC24A01G101

招标人

桐城市天正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陆先生0556-*******

最高限价

********.17 元

代理机构

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

05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9时

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天鑫福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

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42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街道倒扒狮街54号108室、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花山东路2999号

投标价(元)

********.68

项目负责人

高磊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134*****0151****

技术负责人

苏宁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黄山杯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金鹏控股总部大厦办公楼、物业用房和地下车库荣获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金鹏控股总部大厦

2、逸品公馆商办楼(S-1#商业~S-6#商业、S-7#办公楼、S-8#商业)、人防地库(二期)、土建及水电装饰项目总承包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奥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420日历天

地 址

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 575 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七叶路交叉口南郑州美铭科技产业园A5-1号

投标价(元)

********.50

项目负责人

董峰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133*****0200****

技术负责人

郑卫红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黄山杯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金达视讯屏显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荣获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嵊州开元名都大酒店项目

2、镇平言石小镇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EPC)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泱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赫里欧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420日历天

地 址

蚌埠市五河县淮畔明珠小区 D3幢、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2号人保大厦20层09-1室

投标价(元)

********.33

项目负责人

周梅亮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134*****0240****

技术负责人

王俊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黄山杯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五河县实验小学集团新城校区扩建工程荣获蚌埠市2023年建设工程“珍珠杯”奖(市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五河县人民武装部办公指挥用房、公寓用房及综合楼项目

2、安徽望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1211日至2024年1216日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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