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教学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合肥学院 委托,就 合肥学院教学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 JG2016-09-1569 ) 进行比选。本项目于 2016年11月28日 10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合肥学院教学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 ||
项目编号 | JG2016-09-1569 | ||
工程主要内容 | 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安徽省淮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豫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凯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比选申请人注册地 | 安徽省萧县杨楼镇黄河路55号 | 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1单位11层2号 | 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北路南侧华尔街3号楼1507室 |
预计中标率 | 85% | 85.5% | 81% |
公示期:自 2016年11月28日 至 2016年12月1日
比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合肥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锦绣大道99号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6年11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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