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24-12-12]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宜购2024J*********
二、合同名称: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中心集采-JKQ2024-006
四、项目名称: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一号
联系方式:139*****505
供应商(乙方):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梨园路与梅园路交汇处东北侧深业泰富广场 A座 1701
联系方式:187*****3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大楼及周边的道路、园林绿化、设备设施等物业,包括指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维修和管理、会务服务管理、卫生保洁、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外围园林绿化管理、消防管理及其它相关服务项目。 | 用人单位所需员工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时发放工资(注: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宜春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福利和缴纳保险。投标人负责处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工伤、死亡事故、劳资纠纷及其他事项,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及其他全部法律责任。 | 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 3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物业交接工作。其中进场托管后前3个月为试用期,如投标人在试用期内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完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而给招标人带来的相应损失。合同期满时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交付全套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完成与后续物业管理企业的衔接后,方可退场。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金额:*******.8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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