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轮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轮台县轮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轮台县轮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轮台县轮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ZQ********

三、采购单位:轮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本项目,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拥有18年特许经营权(建设期2年,运营期16年)。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轮台县轮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维护管理,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主管单位对维护管理服务的绩效考评结果来支付服务费。合作期结束后,社会资本方将道路、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环境设施等公共资产移交给政府或相关部门,安置房房屋产权归居民个人所有,不移交政府。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五个部分,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环境设施、农村危房改造、文教卫设施,便民商业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37.5亩,总建筑面积11200 m2。其中基础设施占地面积203亩;农村危房改造新建安置房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5200 m2;文教卫设施占地17亩,建筑面积5500 m2;便民商业设施占地1.5亩,建筑面积500 m2。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轮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的委托,于2016年11月25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轮台县财政局会议室准时召开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会,在轮台县财政局、轮台县发改委的监督下,经论证专家认真细致的评审,最终论证结果如下:

1、刘娟 轮台县法制办

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相应的财务实力,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无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无重大经济纠纷;鉴于该项目公益惠民且属于无收益项目,工期较紧,需要长期限且低成本资金支持,所以同意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2、李玲 轮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该项目属于公益性惠民工程,主要是改善轮南镇的人居环境,加强环境综合惠民的服务类项目;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地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又能提供本地化的服务,作为长期实施项目比较可靠,同意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3、王淑琴 轮台县财政局

轮南镇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是一项公益惠民项目,无收益且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同意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4、库尔班.买买提 轮台县市政管理处

因该项目具有浓厚的公益惠民特殊性,政治意义重大,属于无收益的项目,符合该条件的由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该公司作为本项目唯一的供应商。

5、韩秋菊 轮台县环保局

本项目为轮台县轮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建项目,属于公益性的惠民工程,轮台县塔里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地企业,制度健全。同意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所有专家一致同意库轮台县轮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 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轮台县文体局办公楼内

联 系 人:赵宏军 电 话:177*****131

成交金额: 12583.79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伍佰捌拾叁万柒仟玖佰圆整)

项目期限:18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6年)。

五、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联系人:雷 鸣

电 话:****-******* 181*****626

六、公示期限:

《关于转发财政部 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6年11月28日起至12月02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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