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4年市级幸福河湖评定结果的公示

眉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4年市级幸福河湖评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令》(四川省总河长令第4号)和《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河湖评定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4〕40号)要求,眉山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岷江东坡区段、岷江彭山区段(含眉山天府新区段)、岷江青神县段、粤江河仁寿县段、花溪河洪雅县段、思蒙河丹棱县段等6条(段)幸福河湖进行了评定。经县级自评、市级核查评定,拟同意将岷江东坡区段等6条(段)河流纳入市级幸福河湖名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2024年眉山市幸福河湖公示名单:岷江东坡区段、岷江彭山区段(含眉山天府新区段)、岷江青神县段、粤江河仁寿县段、花溪河洪雅县段、思蒙河丹棱县段。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28-********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

眉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级幸福河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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