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储备林(一期工程)林业服务单一来源预中标结果

生态储备林(一期工程)林业服务单一来源预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国家生态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一期工程)林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品目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林业服务/造林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公告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6:54
预算金额¥864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北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商云长138*****260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宁***-********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国家生态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一期工程)林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国家生态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一期工程)林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北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商云长138*****2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宁***-********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国家生态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林业服务项目。根据《天津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美丽天津建设纲要》确定的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天津市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将10个农业区县列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范围,计划完成造林任务198万亩。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内森林总量,静海区提出了建设国家生态储备林项目,2016年1月28日经国家林业局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林丰管函【2016】2号)《关于天津市启动第二批试点区县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复函》批复准予实施。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该项目,为公众提供国家生态储备林建设—天津市静海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一期工程)林业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林业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公益性质,以取得生态效益为主。

本项目(一期工程)实施地点位于静海区内的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内,主要分布在梁头镇、王口镇、台头镇和杨成庄张4个乡镇,建设面积为17200亩。本项目作为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表现为:种植林地涉及众多原土地经营者,需要和谐并有绝对力度协调复杂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并要尽最大可能的节约成本;投资大;运营管理周期长;技术管理水平要求高;建设工期紧任务重且战略地位高。经考察,该区域内天津市静海县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具备做为本项目承接主体的先决独有条件和优势:第一,本项目一期工程涉及的4个乡镇,总用地面积中的86.98%(14960亩)位于静海区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内,而该公司作为坐落于本项目种植区域内的单位,有与本项目区域内原土地经营者协调解决各种复杂关系的天然的独有的特点。基于这个独特优势,可以保障协调土地使用顺利,并缩短协调时间,且能大幅节约成本。第二,其坐落在静海西北部,周边交通四通八达,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为本项目交通运输便捷、节约运输成本等方面奠定了天然的独有的基础。且该单位作为该区域内企业,对项目区域内的气候、土壤、水质、苗木种栽非常熟悉,其在生态林建设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其经营的静海区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于2009年投资建设,目前经营范围已辐射静海区51个村街、21000多户66000居民,示范区先后被评为国家首批林木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天津市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在林木种植方面具备很强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成功经验。由其建设运营本项目具有他人无法比拟的绝对优势。第三,其作为静海区国有独资企业,设施完备,人员素质高,专业技术过硬;拥有很好的经营业绩;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很强的贷款还款能力;信誉良好;具备很强的抗风险能力等综合实力。

基于以上原因,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项目工期紧迫的特殊要求,且经专家可行性论证,选择静海县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农林楼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6426.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业服务 生态 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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