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强制隔离戒毒所餐厅食材采购项目(B包)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BLSZHJGK2024-06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强制隔离戒毒所餐厅食材采购项目(B包
):
中标人:博乐市邢大海海洋活水产食品部
中标费率:12%
二、其他:
中标供应商名称:博乐市邢大海海洋活水产食品部
供应商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友谊西路150号汇富中鑫农贸市场1
层B5、B6、B7、B8号商铺
中标下浮率:12%
博乐市邢大海海洋活水产食品部评审得分:88.52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博乐市
联系人:吴国赟
电话:18892928833
电子邮件:111474264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博乐市北京路现代中心城12楼
联系人:潘妙然
电话:0909-8888863
电子邮件:3589261000q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蹇当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五、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博乐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强制隔离戒毒所
餐厅食材采购项且(B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强制隔离戒毒所餐厅食材采购项目(B
包),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博乐市邢
大海洋活水产食品部(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95万
元,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贵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芳列责海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食品
贵任。
企业名称(盖章:博乐市邢大游活水产食品音
日期:2024年12月11旦
投标人非小微企业或价格无需扣除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