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英法庭法治宣传长廊服务成交公告
冠英法庭法治宣传长廊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冠英法庭法治宣传长廊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五通桥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8:4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赵伯君、袁颀、陈秋艺(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6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锦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319号白燕小区(方略集团)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33-*******(办)/ 0833-*******(传) | ||
附件: | |||
附件1 | 评审报告.pdf |
一、项目编号:SCJTGC2024-33号(招标文件编号:SCJTGC2024-33号)
二、项目名称:冠英法庭法治宣传长廊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诺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55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诺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冠英法庭法治宣传长廊服务 | 冠英法庭外围,一、二楼层(及楼梯间) | 1、设计要求:法治宣传长廊坐落于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法庭,它需与法庭功能紧密相连,深度融合。长廊需以直观且生动的形式展示法律知识与案例,打造围绕岷江航电枢纽建设、乐山机场、城乡融合等功能定位,打造具有冠英法庭特色的宣传长廊,坚实筑牢法治根基。 2、供应商须根据场地现状、对墙面、线路改造、墙面装饰等自行设计、实施和报价,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设计效果图。 3、执行标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改造,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施工用水、用电,应按采购人现场要求接入场地内相关位置。 5、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成交后需对对项目进行深化设计,出具设计方案与实施清单经采购方审核同意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安装。 | 自本项目设计定稿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伯君、袁颀、陈秋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37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锦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319号白燕小区(方略集团)3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33-*******(办)/ 0833-*******(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 0833-*******
标签: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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