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坡街道大型违章户外广告拆除整治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望城坡街道大型违章户外广告拆除整治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望城坡街道大型违章户外广告拆除整治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5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星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望城坡街道大型违章户外广告拆除整治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5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望城坡街道大型违章户外广告拆除整治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名称

单位

上限单价(元)

统一折扣率

(%)

实际结算价

(元)

1

普工

300

98%

294

2

技术工(水电氧割高空)

400

98%

392

3

8吨货车

800

98%

784

4

5吨货车

600

98%

588

5

工具车

600

98%

588

6

氧割

800

98%

784

7

小13吨挖机(含进出场

费)

台班

2500

98%

2450

8

环卫车

400

98%

392

9

小3吨铲车

台班

1700

98%

1666

10

叉车

台班

1500

98%

1470

11

吊车(35吨)

台班

3000

98%

2940

12

吊车(50吨)

台班

5000

98%

4900

13

吊车(100吨)

台班

7500

98%

7350

14

吊车(260吨)

台班

*****

98%

*****

15

吊篮(按月起租)不移动

5000

98%

4900

16

大编织袋(3000px×

1750px)

3

98%

2.94

17

小编织袋

(1750pxX1750px)

5

98%

4.9

18

随车吊(6吨)

台班

990

98%

970.2

19

随车吊(10吨)

台班

1200

98%

1176

20

清障车(3吨以下5座)

台班

1500

98%

1470

21

清障车(3吨以上)

1200元/10公里

(超过10公里

加收30元/公

里)

98%

1176元/10公

里(超过10

公里加收

29.4元/公

里)

22

围挡

元/天

/平方

1元/天/平方米

98%

0.98/天/平方米

23

玻璃纤维防护灭火毯(1.5m?)

60

98%

58.8

24

大挖机

4500

98%

4410


25

3t铲车

1700

98%

1666

26

5t铲车

2500

98%

2450

27

8t铲车

3000

98%

2940

28

吊车25t

台班

2500

98%

2450

29

高空云梯18-20米

台班

1200

98%

1176

30

高空云梯22米

台班

1400

98%

1372

31

高空云梯28米

台班

1600

98%

1568

32

高空云梯32米

台班

2000

98%

1960

33

手炮机

台班

3000

98%

2940

34

脚手架

组/天

8

98%

7.84

35

柴油风炮机

台班

2000

98%

1960

36

水码

85

98%

83.3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8-23 —— 2025-08-22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接到分派的任务时,投标人必须做到人员及小型机械在1小时之内,大型机械在2小时内到达任务现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将对此次任务不予验收付款,如出现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在作业过程中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3、投标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承包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投标人完全承担。4、投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5、所租赁设备由投标人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所有的物资管理、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7、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投标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实际提供劳务服务、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按季度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塘支行(长沙星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820*****0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接到分派的任务时,投标人必须做到人员及小型机械在1小时之内,大型机械在2小时内到达任务现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将对此次任务不予验收付款,如出现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在作业过程中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3、投标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承包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投标人完全承担。4、投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5、所租赁设备由投标人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所有的物资管理、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7、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投标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员负责具体验收工作。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双方协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西二环一段15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413号第11栋1303房
法定代表人: 吴静波 法定代表人: 薛国新
委托代理人: 文丹 委托代理人: 薛国新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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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户外广告 拆除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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