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疃镇刘圩村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孙疃镇刘圩村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QHB-2024-006

二、项目名称:孙疃镇刘圩村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经济开发区陶博路烈山投资服务中心402室

成交金额:伍拾玖万肆仟捌佰零肆元伍角柒分(¥:******.5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孙疃镇刘圩村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结余资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沥青混凝土加铺、贴防裂贴、桥防护栏、钢构厂房楼梯护栏

施工工期: 10 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章兰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3619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勇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7号金水河畔南区11幢101室,联系人:苏勇,联系方式:159*****53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016县道附近

联系方式:关主任19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勇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7号金水河畔南区11幢101室

联系方式: 苏勇 159*****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勇

电  话: 159*****5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结余资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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