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城区排水防涝三期工程后杨河清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义县城区排水防涝三期工程后杨河清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义县城区排水防涝三期工程(后杨河清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22*****072******X*********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义县城区排水防涝三期工程(后杨河清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122*****072******X*********),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义县城区排水防涝三期工程(后杨河清淤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义县建筑工程公司

95.89

3,992,802.69

合格

14

2

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48

3,980,593.79

合格

14

3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89.68

3,980,613.75

合格

14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义县建筑工程公司

刘名汐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023*****)

2

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宇佳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023*****)

3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卢元明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597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义县建筑工程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2

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3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义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16-*******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义县振兴路27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晟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邮 编:******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16-*******

邮箱地址:Lnls6666@163.com

辽宁隆晟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辽宁隆晟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2/13 09:51: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淤工程 排水防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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