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泸纳财采﹝2024﹞72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纳溪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乡村智能化社会服务项目乡村养老数字服务平台(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金铵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徐庄高新区二期聚慧园1号楼
被投诉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89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进展情况:2024年10月10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纳溪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乡村智能化社会服务项目乡村养老数字服务平台(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4年10月15日,四川奉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确认北京弘象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1:“视频监控系统”要求“公安部”特定检验机构的证明文件,且没有为潜在供应商预留充足的时间取得第三方证明文件,是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对从业人员的设置是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是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方案无明确的要求,并将其作为评分标准,是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 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室内LED 小间距 PH1.86”属 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依法体现。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
标签: 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