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景三维长沙建设二期合同公告

实景三维长沙建设二期合同公告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景三维长沙建设(二期)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3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实景三维长沙建设(二期)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3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实景三维长沙建设(二期) 测绘服务 完成实景三维长沙建设(二期)工作。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零贰万陆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编号:CSCG-202*****003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机载激光点云扫描及数据处理

对 362 平方公里的范围开展机载激光点云扫描及数据处理,主要包含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解算、点云赋色、点云分类等工作。

平方公里

362

1650.00

******.00

2

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

对 497 平方公里的范围基于已有现状地形图数据(DLG)开展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主要包括数据源收集分析、源数据预处理、映射转换、语义化处理、质量控制和资料归档等内容。

平方公里

497

6900.00

*******.00

总报价(元)

*******.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2-12 —— 2025-11-3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项目完成后,按成果文件要求的形式送至甲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结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5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 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430*****06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服务范围

实景三维长沙计划建设面积约 1013 平方公里,共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已完成实景三维建模和机载激光雷达扫描260 平方公里。

本项目为“二期”建设,包括机载激光点云扫描及数据处理、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两部分工作内容,其范围具体为:

(一)机载激光点云扫描及数据处理面积为 362 平方公里(不含“一期”项目 260 平方公里和湘江新区已建设的 391平方公里),主要涵盖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和望城区部分范围,具体见附件1,图1机载激光雷达扫描及数据处理范围示意图;

(二)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面积为 497 平方公里(不含湘江新区 391 平方公里和望城区 125 平方公里),主要涵盖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长沙县部分范围,具体见附件1,图2基础地理实体转换范围示意图。

5.2.2 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作主要分两部分:

(1)激光点云扫描及数据处理

对 362 平方公里的范围开展机载激光点云扫描及数据处理,主要包含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解算、点云赋色、点云分类等工作。

(2)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

对 497 平方公里的范围基于地形图数据(DLG)开展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① 数据源收集分析。收集各类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和自然资源管理专题数据以及其他辅助数据,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② 源数据预处理。主要涉及各类源数据的格式转换、坐标转换、图幅接边等工作;

③ 映射转换。制作映射表,进行实体转换。

④ 语义化处理。对转换的实体进行语义化处理,调整基本属性、建立实体关系、丰富扩展属性等。

⑤ 质量控制。包含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与验收。

⑥ 资料归档。整理各类图元数据、实体属性数据、实体关系数据、元数据等,形成基础地理实体转换成果。

5.2.3 执行标准

(1)政策文件

①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1 版)》

② 自然资发〔2023〕31 号 《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

③ 湘自资发〔2023〕25 号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实景三维湖南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

④ 长资规发〔2021〕61 号《长沙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

⑤ 长资规发〔2023〕53 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实景三维长沙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

(2)技术标准

① GB/T *****-2018《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② GB/T *****-2011《IMU/DGPS 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③ GB/T *****-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④ GB *****—2020《工程测量标准》

⑤ GB/T *****-200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⑥ GB/T *****.1-2019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 1 部分:1:500

1:1000 1:2000 比例尺》

⑦ GB/T *****-202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系统质量测试与评价》

⑧ GB/T *****-2022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⑨ GB/T *****-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⑩ GB/T *****-202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1.CH/T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2CH/T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13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细则-机载 LiDAR 数据获取(2019 修订)

14CH/Z 3005-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15CH/Z 3001-2010《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16CH/Z 3002-2010《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17CH/T 3003-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18CH/T 3004-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19CH/T 3005-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20TSMGISHN 001—2024《湖南省基础地理实体分类、属性和代码》

21TSMGISHN 002—2024《湖南省地理实体标识编码规范》

22TSMGISHN 003—2024《湖南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范》

23TSMGISHN 004—2024《湖南省基础地理实体二维图元和属性规范》

24TSMGISHN 005—2023《湖南省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二维图元和属性数据转换生产规程》(征求意见稿)

25自然资办函 [2022] 639 号 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 4: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

技术文件 6: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

技术文件 7:基础地理实体语义化基本规定

技术文件 8: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

技术文件 9:基于 1:500 1:1000 1:2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试行)

5.2.4 成果要求

为保障成果质量,便于成果共享利用,本项目涉及的矢量成果需利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建库一体化软件完成内业数据处理,涉及坐标系转换的需利用长沙市独立坐标图形文件坐标转换软件完成转换。

(1)空间基准

① 平面坐标系:国家 2000 大地坐标系(38 度带);

② 高程基准:1985 国家高程基准。

(2)技术要求

①激光点云扫描及数据处理

1) 点云类型。激光点云成果为 RGB 真彩色点云。

2) 点云密度指标。激光点云成果密度优于 55 点/平方米、厚度不超过 5 厘米。

3) 点云精度指标。激光点云成果高程精度满足 1∶500 地形图测图要求(高程位置中误差不超过 0.15 米)。

②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

基础地理实体转换成果应做到完整准确、规范统一、应转尽转。

(3)成果质量

①激光点云扫描及数据处理

1) 激光点云成果应完整覆盖整个项目区域,无缺失;

2) 激光点云成果具有真实的 RGB 色彩,接边处无明显色差;

3) 激光点云成果密度均匀,符合要求,接边无明显的分层和错位;

4) 激光点云成果经过去噪处理,无明显的噪声;

②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

1) 基础地理实体成果应完整覆盖整个项目区域,有必要的元数据;

2) 基础地理实体成果分类应涵盖自然地理实体、人工地理实体和管理地理实体三大类;基础地理实体的坐标系统、高程基准与现势性符合要求,空间位置关系准确;基础地理实体基础属性和扩展属性完整,拓扑关系正确,无数据冗余;

3) 基础地理实体元数据项无错漏,元数据内容填写准确,可以正确反映基础地理实体成果情况。

(4)数据成果

①激光雷达点云成果。激光雷达点云数据为 las 或其他通用点云格式。

②基础地理实体转换成果。基础地理实体成果为 Geodabase 格式或其他通用格式。

(5)文档成果

①技术设计书;

②技术总结;

③质量检查报告。

(6)项目完成时间

激光雷达点云成果提交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项目完成结题时间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7)人员配置要求

岗位

人数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人

项目主管(管理、协调、技术)

3人

专项负责人(技术、质量、点云 和实体生产)

4人

主要技术人员

10人

(8)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设备类型

数量

飞行平台

2 套

激光点云采集设备

2 套

RTK 测量设备

10 套

点云数据处理软件

3 套

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平台

10 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由甲方组织召开验收会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本项目履约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查验项目团队的配备和执行情况。

2)查验乙方的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查验乙方验收的自查情况报告。

(2)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查验乙方是否已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

2)查验项目成果的完成情况及是否在规定时限内递交。

3)查验项目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乙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三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本项目的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5)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研究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6)乙方应对项目成果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技术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项目的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 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5 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7.6 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7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30%;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交付成果,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费用的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7.8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合同款。

7.9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10 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11 乙方若违反保密相关事宜,应按照国家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3 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1.4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本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2)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 段宁 法定代表人: 李彦波
委托代理人: 龙静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0731-84186528

附件列表
  1. 实景三维长沙建设(二期)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附件1.docx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景三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