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号
一、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号
二、项目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分包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评审总得分 | 单位地址 |
1 | 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采购 | 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 *******.4元 | 453.55 | 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3697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门卫安保、安全技术检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法院办公楼保卫、安保(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夜班保卫、院内巡逻及要害部位安全守护、协助支队负责刑事被告的提押、押解、看管、值庭等相关业务工作、完成法警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按警队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冬天下雪配合服务中心完成扫雪任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要求提供门卫服务、安全四防、协助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刑事被告的提押、押解、看管、值庭等以及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一经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即全面承担法院机关安保责任。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1.保安公司必须保证与所派驻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保安公司负责派驻保安人员的考勤管理、工资发放、日常培训训练等,并安排一名以上管理人员负责与法警支队保卫科对接,协助办理签字报销事宜。3.供应商必须按相关法律、条例具有承担保安服务的资质及能力,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保安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祥翠、颜培明、李梁、薛强、孙琳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路3999号
联系方式:0431-********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项目咨询人: 安明健
联系电话: ********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初审:安明健
复审:刘东虎
终审:杨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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