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2-001
二、合同名称: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
四、项目名称: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朝阳大街一段2号
联系方式: 183*****868
供应商(乙方): 辽宁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一6号(1-23-1)
联系方式: 131*****8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总价 签订地点: 朝阳市交警支队 项目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第二包) 详见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所列 (合同后附设备清单) ¥347,500.00 合 计 (大写):叁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347,500.00 二、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所列要求,达到用户满意。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软件免费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安装所需辅材免费提供。其他要求按采购文件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本项目均在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送并承担费用。 五、 验收标准及方法: 货到后按第二条所列标准甲乙双方初验合格后,由甲方向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验收申请。由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甲、乙 双方及有关专家验收。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招标采购文件(编号: JH24-******-*****-002)、采购项目公告、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第二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全款。 八、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九、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提供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从合同总额中扣除0.5%,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 2、供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
履约要求: 一、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总价 签订地点: 朝阳市交警支队 项目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第二包) 详见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所列 (合同后附设备清单) ¥347,500.00 合 计 (大写):叁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347,500.00 二、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所列要求,达到用户满意。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软件免费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安装所需辅材免费提供。其他要求按采购文件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本项目均在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送并承担费用。 五、 验收标准及方法: 货到后按第二条所列标准甲乙双方初验合格后,由甲方向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验收申请。由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甲、乙 双方及有关专家验收。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招标采购文件(编号: JH24-******-*****-002)、采购项目公告、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街与龙城路交汇路段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项目(第二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全款。 八、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九、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提供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从合同总额中扣除0.5%,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 2、供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
履约期限: 验收合格后售后3年
履约地点: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刚、刘金升、王波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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