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结果公告

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禾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0301-07

中标(成交)金额:2.36(元)

评审总得分:85.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C********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动力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处,其中:一级A出水标准4处,处理工艺为MBR膜工艺,包括新民市法哈牛镇、张家屯镇、新农村镇靠山屯村,公主屯镇;二级出水标准5处,处理工艺为二级生化+潜流湿地,包括新民市三道岗子镇、大柳屯镇、大民屯镇小民屯村、柳河沟镇潘家屯村、兴隆堡镇车屯村。

服务要求:1、每个设施要有现场值守人员值守,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服务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男性,须持有健康证,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证明);2、设施运营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工作的办公,维修及人员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运行管理服务费中。包含水费、电费、药剂费、化验费、水样监测费和日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费等不可预见费用。3、运营期间由运营单位记录处理量,并由采购单位、设施所在乡镇共同确认实际污水处理量。4、按流量计实际处理量支付服务费用。如果流量计损坏或计数不准等现象出现,按前三个月平均值计算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宇、陈立、刘艳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9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飞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13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禾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设施运营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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