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天眉财采投处字〔2024〕45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天眉财采投处字〔2024〕45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龙马镇冷链设施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裕华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胜利北街189号7楼701室
被投诉人1:仁寿县龙马镇人民政府
住所地:眉山市仁寿县龙马镇东街9号
被投诉人2: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1单元11层6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8月28日,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眉山天府新区龙马镇冷链设施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9月19日,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9月23日,四川胜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布四川中慧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1:四川中慧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虚构“地面XPS挤塑板保温”生产厂家(虚构的生产厂家直接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的有效性),涉嫌为谋求中标而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2:四川中慧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虚构“制冷剂”生产厂家(虚构的生产厂家直接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的有效性),涉嫌为谋求中标而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3:四川中慧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虚构“电线电缆”生产厂家(虚构的生产厂家直接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的有效性),涉嫌为谋求中标而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4:四川中慧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环节中,涉嫌为谋求中标而提供虚假“色选机”相关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4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3成立,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财政金融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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