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竹财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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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学校一体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64号

被投诉人1:绵竹市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

地址:绵竹市孝德镇文河社区15组(清道石河小学)

被投诉人2:绵竹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4楼

四、基本情况

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不服绵竹市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于2024年10月28日就绵竹市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2024年学校一体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14日收到投诉并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11月18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和“暂停采购活动能够通知书”。2024年11月22日被投诉人1作出答复;2024年11月25日被投诉人2作出答复。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却没有明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检测报告的技术参数多为产品本身的区别于其他产品的功能性参数,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根本就查询不到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纯粹是为了控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有歧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将企业自愿送检项目(非国家强制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作为▲重要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并进行评审,未给予供应商准备检测报告的必要时间、增加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被投诉人将“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的检测报告”作为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并进行评审,不符合“国家认监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关于“检测报告”合法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特定供应商提供不合法的检测报告谋取中标,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的供应商,因不愿意提供“不合法的检测报告“而放弃投标,有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标的名称“86寸电容智慧黑板”“配套录播设备“”86寸AI电容智慧黑板“包含多个产品,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该情形影响了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属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

五、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绵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绵竹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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