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和考古设备更新项目——文物保护与考古综合设备项目合同公告
文物保护和考古设备更新项目——文物保护与考古综合设备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190-A | ||||||||||||
二、合同名称: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保护和考古设备更新项目——文物保护与考古综合设备项目 | ||||||||||||
三、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190 | ||||||||||||
四、项目名称: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保护和考古设备更新项目——文物保护与考古综合设备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地址:郑州市陇海北三街九号 | ||||||||||||
联系人:闫海涛 | ||||||||||||
联系方式:183*****590 | ||||||||||||
2.供应商(乙方):河南福斯泰克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微型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3号楼11层1115号 | ||||||||||||
联系人:史海峰 | ||||||||||||
联系方式:0371-********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本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乙方将除红外光谱仪、激光粒度仪外的其他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知甲方验收; 本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乙方将红外光谱仪、激光粒度仪运抵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知甲方验收。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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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1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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