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杂志广告投放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国家大剧院》杂志广告投放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210*********-XM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杂志广告投放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9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国家大剧院演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中标金额:192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北京国家大剧院演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 911*****670******C | 192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国家大剧院演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 | 192万元 | 192万元 | 根据国家大剧院与合作伙伴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提升国家大剧院合作伙伴的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国家大剧院需在《国家大剧院》杂志显著位置刊登相关合作伙伴的广告。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国家大剧院》杂志广告投放,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国家大剧院》杂志自2013年1月起正式公开出版发行,业务运营由北京国家大剧院演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国家大剧院》杂志作为国家大剧院的官方刊物,创刊以来始终秉持着大剧院人民性、艺术性和国际性的办院宗旨,以积极传播推广高品位、高水准的中外高雅艺术为重要使命,真实地见证了国家大剧院的发展与成就,生动地记录了北京及全国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密切地关注着世界舞台艺术发展的动向与趋势,在国内期刊市场上目前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同时,《国家大剧院》杂志近年来利用资源和平台优势,积极开展各类艺术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为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国家大剧院积极开展赞助合作工作,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银行、中国人寿、金融街资本、新奥集团及劳力士等建立了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伙伴为剧院发展运营提供一定金额的赞助支持,大剧院则为各家合作伙伴提供相应的回报和服务,助力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传播,实现共赢。 根据国家大剧院与合作伙伴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提升国家大剧院合作伙伴的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国家大剧院需在《国家大剧院》杂志显著位置刊登相关合作伙伴的广告。根据《国家大剧院》杂志的出版周期,并综合考量各方合作伙伴的需求等,最终确定每期需在封二跨页、第一跨页、第二跨页、第三跨页、第四跨页及第五跨页位置刊载合作伙伴广告共计12P,全年12期,总计144P。同时,国家大剧院为促进与各合作伙伴的长期友好合作,拟按各合作伙伴需求为其定制艺术活动10场,每场活动不低于1.5小时。其中,有新闻价值的稿件将刊登在《国家大剧院》杂志上。以上均由《国家大剧院》杂志负责提供相应服务。 综上所述,《国家大剧院》杂志除按相关协议刊载广告外,还必须同时具备按合作伙伴以及国家大剧院要求举办各类艺术活动以及新闻稿件采写的能力,故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 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且采购文件无倾向性,亦无不合理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为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志萍、罗桂英、李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采购合同与采购文件约定固定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大剧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刘星,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黄琳,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琳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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