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格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关于普格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1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县政府批准的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普格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4年4月12日至7月27日对普格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四川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川审办〔2021〕37号)有关规定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末,普格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参公单位4个,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普格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合计2438.36万元;部门决算收入*****.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11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全年预算、决算分别为3万元、18.56万元、17.77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10.96万元、减少1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5.67万元,增加100%;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48元,减少41.23%。截至2024年3月底,普格县农业农村局实有房产36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普格县农业农村局在2023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核算、资金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本完善并执行了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基本有效。按要求对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等进行了相应压减,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有效,部门预决算按照要求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能较好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执行进度较慢、未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
2.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执行进度较慢。
(二)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房屋未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3)部分采购商品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4)部分固定资产的使用缺乏监管。
2.未按规定上缴利息收入。
(三)工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收取2023年工会会员费。
(四)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会计科目使用和核算不规范(涉及包车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等)。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普格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建议。截至本公告之日,普格县农业农村局对上述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依法向社会公告。
标签: 门预算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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