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涉03省道综合管线迁改走廊复绿工程第FL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涉03省道综合管线迁改走廊复绿工程第FL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代码:
2105-******-04-01-******
招标人:
名称:绍兴市柯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6楼623室
联系人:陈艳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暂无
联系人:熊武平
标段(包)名称: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涉03省道综合管线迁改走廊复绿工程第FL01标段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暂无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1 诸暨市恒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203,638.00元 0 何永军 证书名称及编号 : 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未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履约行为表”第2、3条的时间填写错误;投标文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合同用款估算表”中计入暂列金额;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提供的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缺失;投标文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合同用款估算表”中计入暂列金额;投标文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合同用款估算表”中计入暂列金额;提供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无数字;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投标文件中第一个信封中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财务能力承诺书未签字;“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后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要求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函”招标人名称填写错误;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未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投标文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合同用款估算表”中计入暂列金额;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无数字;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未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公示起止日期:
2024-12-14至2024-12-16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说明: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投诉职能受理部门:绍兴市政务服务办 电话: 督查处 电话:
评标时间:
2024-12-12 09:30:00
评标地点:
515
行政监督机构:
绍兴政务服务办公室
电话:
信息来源: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4-12-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工程 管线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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