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成交公告采购包1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成交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123*****466******* |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 | 287.04(总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运维服务范围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包括2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站(57PAMS)、37个微型空气监测站、1个水质监测站、尹山桥监测站内浊度、总磷和总氮设备的运维,以及60余家企业自动监测监控设施核查。 服务要求:保证环境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监测的优势,持续推进经开区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开展,促进环境质量的稳步提升。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参照《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函》(总站气函〔2019〕785 号)有关要求执行。 微型空气监测站运行维护参照《大气PM2.5 网格化监测系统质保质控与运行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安装验收与运行技术规范》(DB13/T 2546-2017)有关要求执行。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参照《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总站水字〔2019〕649 号)有关要求执行。 企业自动监测监控设施核查参照《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2〕197号)有关要求执行。 |
马毅奋、刘晏汝、胡斌
由成交单位支付,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5000万及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定民
电话:139*****99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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