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中标公告
北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中标公告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91******135******* | 无锡市经贸路18号 | 89.67(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北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涉及中央空调主机、组合式变风量空调机组、冷却塔、新风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循环泵、风机盘管、嵌入式风机、VRV空调室内外机、风冷柜机、主机配套的冷冻水、冷却水、补给水、管道、阀门、保温等所有空调设备、与空调相关的电源柜等设施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和日常运行管理(含所有维修工具设备器具、检测、调试、维修配件及人工);本项目需相对固定不少于6名技术人员驻点,至少6人须持有制冷与空调作业证,至少有3人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可与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兼持),全天候7*24轮班值守。 服务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3年(2025.01.01至2027.12.31),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何荣欣、陈大新、岳琴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计费费率:1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为1.5%*52.67%,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52.67%。代理服务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丽萍、张成东、曹佶(经办人)
电话:051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中央空调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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