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F202*****004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F202*****004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零伍拾捌万壹仟叁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一产品清单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28 —— 2025-05-28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本项目实施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成品软件及硬件部分质保期三年,免费运维服务期一年。 (2)运输方式、交货方式:本项目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验收,培训、质保运维期内的维护维修等有关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整体进度完成2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终验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项目结算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8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验收合格且一年运维期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具体支付金额与甲方对乙方运维期考评结果关联,详见附件2项目运维服务考核表)。付款节点均为上级单位拨付对应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任一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硬件/成品软件税率13%,软件开发/服务税率为6%)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达到相应支付条件的证明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及材料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期间不终止、中断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及义务。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22*****23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验收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2)验收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本省、本市)、团体有关标准规范、项目变更方案、经评审审定的详细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协议、供应商的承诺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第二、三、四笔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验收前,乙方将完成所有待验收工作任务,并根据甲方项目管理要求,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文档和资料。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合同总金额的10%。 (6)如因甲方需求变更、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交付期限需要延长或导致乙方无法交付的,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另,因前述原因造成的乙方逾期交付或交付不能,不影响本合同付款条件的成就,乙方有权就已履约部分收取对应的合同款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三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乙方应根据产品清单内容进行实施,在实施前对实施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确认,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该部分内容实施,未经甲方确认的内容不可擅自实施。 (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5)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项目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对因数据泄露或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有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甲方应依照下列条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从规定的付款日起,每延期一个日历日,向乙方缴纳逾期付款总额的0.01%,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7.5乙方有向甲方按时交付货物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及时交货,应从规定的交货日起,每延期一个日历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逾期交货产品总价格的0.01%,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7.6迟延履行质保服务的违约责任质保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完成保修工作,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甲方有权在运维期费用中扣除。如运维期费用不足以抵扣保修费用,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主张。 7.7若甲方无故中途提出退货,除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甲方还应承担因退货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8乙方须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进行实施交付工作,甲方应及时组织系统服务进度确认,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甲方对合同已履约部分承担付款义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知识产权保护与保密义务。 1)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成品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许可甲方使用的正当授权及其应将软件使用许可以及相关材料授权/转让给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使用该成品软件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则乙方负责承担因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项目定制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由甲方拥有,验收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整的定制化开发软件源代码。乙方保证其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方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方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3)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所提供成品软件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甲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复制、分发、反编译、跟踪、逆向工程及分析手段获取中间数据及结果。 4)除非已经为公众知晓,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中接触到的合作相对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客户资料、成交价格、统计数据、计算机运行系统的资料等,均构成合同相对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或取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接收方不得对外披露。 5)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撤销、无效而终止。本合同所标明的货品单价和总价仅限于本合同内执行,为保证乙方的正常销售,甲方不得对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价格。 6)若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由于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双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损失赔偿。 (2)数据合规条款。 在任何时候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与数据收集及个人数据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规范性文件。承诺严格遵守可适用的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公开透明的原则,仅在为用户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用户个人信息。乙方应采取与业务数据处理风险相适应的相关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岳麓西大道588号长沙芯城科技园2栋4楼 |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张家港沙洲湖科创园江帆路8号 | |